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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新唐人2014年06月11日訊】中國大陸演員黃海波,因為嫖娼,在被拘留15天之後,又被轉送「收容教育」六個月,這引起了40多名法學界專家學者以及律師的關注,他們在6月7號聯署「致人大常委會建議書」,呼籲「廢止收容教育制度」包括法學泰斗江平、應松年、樊崇義、陳光中等在內的40餘多位法學界專家、學者以及律師,6月7日號聯署「致人大常委會建議書」,呼籲「廢止收容教育制度」。
中國大陸的「收容教育」,是1991年在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嚴禁賣淫嫖娼的決定》中所提出,具體安排則由1993年國務院頒佈的《賣淫嫖娼人員收容教育辦法》確立。
原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研究室」副主任郭道暉,6月9日號對《新唐人》表示,從法學角度和法治的角度來看,「收容教育」的做法是不對的,它跟「勞動教養」一樣,都是越權立法,也並且由公安機關一家說了算,都是侵犯人權的。
原全國人大常委法工委研究室副主任郭道暉:「要限制人身自由必須是通過法院。不能由公安機關一家說了算。而且這個法規也不是依據立法法的程序來制定的。要限制人身自由的法律或法規,必須是先由法律來制定,而不是由法規,而現在它是個法規。所以它是越權立法。勞動教養既然已經廢除了,同理同一個法律必須同時廢除。」
北京「京都律師事務所」創始合夥人、名譽主任,全國律協刑事專業委員會主任田文昌律師,6月9日號也向《新唐人》表示,「收容教育」制度跟「勞動教養」制度性質很相似。
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創始合夥人田文昌:「勞動教養已經廢除了,這個制度沒有廢除,應該就是一個疏漏。而且它的處罰原則是有問題的,沒有經過司法程序,你最根本的問題,沒有經過正當司法程序就限制人的自由,這是有悖於立法原則和立法精神的。」
原「中國政法大學」校長江平表示,「收容教育制度」違反時代潮流。
原中國政法大學校長江平:「因為這個制度已經不合時宜了。」
田文昌表示,「收容教育制度」目前使用不太多,幾乎被人們遺忘記了,法學界也沒有太重視這件事情。而黃海波被送「收容教育」的事情,好像重新引起了大家的關注。
在中國大陸,收容遣送、勞動教養和收容教育,被認為是法外的「三大惡法」,公安可以未經審判,便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,從6個月到2年或3年。
2003年,大學畢業生孫志剛,在廣州收容所被打死事件,引發社會輿論上對「收容遣送制度」的大討論。許志永、滕彪和俞江3位法學博士,以及賀衛方、盛洪、蕭瀚等5位著名大陸法學家,先後上書「人大」,要求對「收容遣送制度」進行違憲審查。同年6月,政府正式廢除「收容遣送制度」。
田文昌表示,除了上述的「三大惡法」之外,他記得還有一個「少年教養」的法規有待清理。
田文昌:「所以我們提出來應當對所有這些制度做一個清理。這樣才比較好。凡是不符合立法精神和立法法原則的問題,都應該把它清理掉。」
今年5月4號,包括原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研究室副主任郭道暉、和「北大法學院」教授張千帆在內的一百多位學者、律師和女權工作者等,已經聯合致函人大常委會,要求廢止「收容教育」。
有大陸媒體表示,孫志剛以生命代價讓「收容遣送制度」廢除了,而由「上訪媽媽唐慧」的控告,讓「勞教制度」廢除了,期待黃海波案,能成為一個撬動「收容教育制度」終結的槓桿。
令人憂慮的是,雖然中共當局已經從法律上廢除「勞動教養」和「收容遣送」兩大惡法,但是中共警察仍然使用「洗腦班」和「黑監獄」等非法手段,囚禁「法輪功」信仰者和訪民。郭道暉指出,未經法院審判而限制人身自由,都是侵犯人權,都屬是違法的,應該廢除的。
採訪編輯/秦雪 後製/郭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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